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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孩子离婚时“所归非己”怎么办?

文字:[大][中][小] 2016-10-26    浏览次数:1738    
一段婚姻过去,在人们唏嘘的时候,财产固然重要,孩子却更加重要,那么如果离婚时孩子判给了对方,恐怕这是多少财产也不能弥补的,那么当你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时,却一筹莫展的时候,芜湖律师来告诉您,孩子抚养权归属并不是一锤定音的,你依然可以争取您的正当权利。
芜湖律师
  首先您要明白一个概念,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的协商或判决是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过发生巨大的变化,法律处于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变更抚养关系。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您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得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联系我们芜湖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你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为您和您的子女提供咨询,用法律手段解决抚养关系变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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