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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人侵占要不回来怎么办?

文字:[大][中][小] 2016-8-3    浏览次数:1651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一种奇葩的现象,就是当初好心把房子借给亲戚住,后来住久了,他们就以为是自己的了,住了却不还了。是不是非常让人气愤?还有一种就是农村里,很多人出去打工,把田地借给别人种,最后却要不回来了,等等奇葩现象。很多人遇到这种现象,有的可能采用暴力手段来解决,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其实这种现象是非法侵占财产的现象一种,属于犯罪行为,完全可以找律师帮忙,下面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为您解析什么是侵犯财产罪。

侵占财产示例


  1、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侵犯财产罪,它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那么具体公私财物是指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a.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b.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1)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2)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3)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4)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被侵犯财产对象一定是财产,而被侵犯财产人一定要具有该财产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再者是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类犯罪的主体。

  3、犯罪形式: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但是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又细分为占有型犯罪、挪用型犯罪、毁坏型犯罪三类。占有型犯罪行为有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聚众哄抢、侵占、敲诈勒索等,挪用型犯罪行为有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等,毁坏型犯罪行为有故意毁坏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等。

  如果有些情况自己拿捏不准的,可以联系我们君宏律师事务所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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