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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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在平时的法律过程中,我们在调解过程中会遇到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两种主要的形式,那么他们有着相似的地方,又有哪些不同点呢?芜湖律师来为你仔细分析一下。
1.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调解形式:
调解形式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与联合调解等。
2.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
3. 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
(1)人民调解是民间调解组织主持下的调解,法院调解是具有审判权的机关主持下的诉前和诉中调解,争取做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的节约诉讼资源。
(2)两者最大的区别是调解结果是否具有执行效力。
人民调解主要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而法院达成的调解,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面的分析,您应该了解了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啦,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需要,可以联系我们芜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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