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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价一路飙升,但是仍然供不应求,除了新房,很多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因为新房在合肥至少要等个两年,很多人也担心,开发商被利益冲晕了头,会偷工减料,二手房感觉更有质量保障而且能立马入住,很方便。但是我们在买二手房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些东西,以免被人骗了。下面芜湖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这是很多人选择的方式,一是大多数人都在上班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找房源,二是中介对房源的情况了解的更多。俗话说货比三家不吃亏,我们在找房源的时候要多看几家中介的挂牌房源,选择价格和品质都合适的。
二、核实卖方身份、确认产权
这是大家都有的意识,首先要知道这个卖家是不是具有房屋所有权,查看他的房产证。
a.如果是个人的,还要看他的身份证。然后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
2.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3.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别小看这些细节,任何一个细节不注意就可能会成为产生纠纷的导火索。
b.如果是公房,卖房人要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c.如果房屋是私自搭建的,也很麻烦,这种随时有被拆迁的封风险,所以要仔细查看。
四、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为什么这么说,是自己的房子难道还不可以卖吗?是的,有的不可以。以下情况的房屋千万不要买:
1.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
2.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3.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
五、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
这个是我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同的价格可能对应的房屋质量不一样,但是我们要合适自己意向购买的房源情况与事实是否符合。比如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这些都是比较直观能够看到的,其他的设施也要查看清楚,比较买房子不是租房子,不合适再换就没那么方面了。像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供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情况要了解清楚,以免给日后生活造成麻烦。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六、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合同中
a.所谓空口无凭,所以若是有什么口头约定的承诺,最好写在合同中,这样才能有保障,空口说的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b.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写明“房屋交付期限”,因为很多房东有存在把房子租出去或者别的原因,不能把房子约定期限交付。但是在合同中又没有说明必须什么时候交,而且买房是有定金的,再者好不容易看到合适的也不想轻易放弃,这种纠纷一般是买家吃哑巴亏。所以芜湖律师建议大家在签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何时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方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等,这样就能保障双方的利益。
七、注意付款方式和房产的交接
a.付款方式最好是选择银行或支付宝等转账方式,可以留下支付凭据。在签合同时建议不要交全款,最好保留房屋总价的约10%金额,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时交房;也可以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购房款,这点若是卖家担心也可以写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再付余下的钱。
b.这个钱最好不要直接交给卖家,可以放在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公司处。因为涉及到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的问题,这样一说大家就很明白了,所以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就像在淘宝上买东西,也是有第三方监督的,确认收货后才会把钱打给卖家。
八、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公司、律师、公证的保证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方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这些基本上就是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了,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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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条:“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吗?